公告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日期:2017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统战部、中央新疆办、教育部联合召开的加强内地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我校拟公开招聘1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民族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

4.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1988年9月2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5年9月2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应届毕业本科生必须能保证在2018年7月1日前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应聘人员的学历要求须为普通本科(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硕士、博士优先。

3.懂双语(汉语、维语),会管理,能够用双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17

2.报名者须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登记表的相片位置须粘贴电子登记照“姓名-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为标题发送电子邮件至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zrsc1@163.com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等),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者务必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初筛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学校考核阶段。

(三)学校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后,学校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相应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所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及相关能力,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中,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或因考生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地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附属惠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公示结果报人社审核备案。

、聘用

人社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址:湖北省孝感玉泉17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编:432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12-2860905

箱:hzrsc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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