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年09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17]7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我校科研人员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指导性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科研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4.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二、有关要求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2.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考虑到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内公示诸环节,请各项目申请人在2017年9月27日前将《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bzykyc@126.com,同时将纸质档一式3份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公示后,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将《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涛,联系电话:2867885(8623)


                              科研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