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近期专项工作整改的通知
日期:2016年08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近期,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对几个专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通报。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我校专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期重点工作

(一)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开展思想整顿,清除思想灰尘,保持纯洁性”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教育活动。

(二)专题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个人自学、开展专题研讨、撰写体会文章。

结合实际做好交党费、学理论、议事项、促公开等工作,开展好讲党课、“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讨论。

(三)有关要求。考虑学校正值暑假,8月份的“支部主题党日”及专题学习讨论时间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但要求于831日前组织落实到位,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一)进一步加强联系排查。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鄂组办〔201637号)精神:各地各单位要建立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支部层面,广泛组织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把深入查找贯穿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过程。要按照“稳妥审慎、规范管理、把握政策、严肃纪律”的要求,平稳有序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请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加强与失联党员联系,并注重归纳整理典型案例。如失联党员人数有变化的,请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做好失联党员管理处置。

1、认真核对学校党委组织部反馈的《正常管理的学生党员名册》、《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党员名册》、《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注意相关表格填报范围:《正常管理的学生党员名册》是指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未失去联系的学生党员。《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党员名册》是指2007年以来组织关系转出后到目前为止还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是指排查前上报的失联党员中,经过查找已经取得联系的党员。《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是指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以上四个表格经核对无误后于820日前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失联党员管理处置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职院党发〔20164号)要求给予处置。

一是管理处置方式。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组织处置方式。在规范组织管理、组织处置中,不能简单的以自行脱党对失联党员进行处理。要区别失联党员的原因、本人的态度和现实的表现,有针对性的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如果被劝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是组织处置程序。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2)学校党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学校党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学校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学校党委预审后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是填报两个表格:《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如下:

1)填表范围: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

2)《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中,查找联系情况需要详细填写查找时间、方式、经过、结果。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人数填写到纳入组织管理一栏中。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根据处置结果填到对应栏。

各基层党组织支委会研究的初步处置意见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于820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完善资料与分析总结。按照鄂组通〔20166号文件精神,集中排查工作8月中旬进入分析总结阶段。《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鄂组通〔20166号)规定的相关表格等资料也要进一步完善备查。各基层党组织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谋划,完善档案资料,搞好分析总结,并于82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

1、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鄂组通〔201643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孝组文〔201672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扎实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

2、各基层党组织要迅速开展党费专项检查。一是要分年度汇总统计本支部每位党员(含学生党员)2008-2016年度(2016年只计1-6月党费)实缴党费,做好补缴准备。二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求党员个人自查。三是党费检查和补缴的情况,要制作专门的台账进行管理。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建立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

3、计财处、各独立核算单位迅速汇总提供学校教职工党员(含离退休)2008-2016年度(2016年只计1-6月)分年度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作+绩效工资(含奖励性绩效)+津补贴(不含房帖、公积金单位配比部分)四项之和(不含文明单位奖等奖励性工资),减去职工缴纳个税之后的个人收入。

4、老干处会同老干党总支做好离退休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对于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党员,严格按照中组发[2008]3号、孝组文[2016]7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

5、党委组织部将上级党费收缴相关文件上传至学校网站、“两学一做”专题网站,供全体党员学习。同时,待计财处提供教工党员工资收入后测算每位党员应缴党费标准,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负责补缴。

四、有关要求。省市两级组织部门近期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专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约谈、通报和问责。希望各基层党组织及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程序、要求完成工作。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4、《基层党组织党费清理登记表》

5、《教职工收入统计表(党费测算用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6810